10 月 20 日,建发国际投资集团(1908.HK)发布公告,就杭州两宗住宅地块签署合作协议,引入联发集团共同开发。交易完成后,双方各持有项目公司 50% 股权,建发国际方面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享有 49% 表决权,联发集团享有 51%,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建发国际的财务报表。
两宗地总价 28.86 亿元
公告显示,项目公司杭州兆裕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及 6 月 26 日竞得项目地块一、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总代价为人民币 288,551 万元。
地块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单元 YH090902-05,土地面积约 45,864 平方米,预计总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约 68,796 平方米;地块二位于同一单元 YH090902-07,土地面积约 38,153 平方米,计容上限约 40,061 平方米。两宗地块均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 70 年。按合计计容面积 108,857 平方米折算,综合楼面价约 26,508 元/平方米。公告未单独披露两宗地块各自的成交价。
土地款方面,项目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 2026 年 7 月 7 日、7 月 10 日分别签订出让合同,并已于 6 月及 8 月支付合计 144,275.5 万元,剩余 144,275.5 万元须不迟于 2027 年 7 月前支付。
转让 50% 股权,表决权 49 对 51
公告披露,益悦及厦门兆翊蓉将分别向联发集团转让项目公司 45% 及 5% 股权,两家均为建发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完成后,益悦持有 50% 股权、享有 49% 表决权,联发集团持有 50% 股权、享有 51% 表决权。公告称,这一安排系商务谈判中为促成联发集团参与共同开发,经公平磋商后确定,双方权责仍按 50% 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益悦委任一名,联发集团委任两名,所有须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大多数成员通过。
股权转让代价原则上按项目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确定,仍须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值,并完成有关国资核准或备案手续。截至基准日,项目公司未经审计的管理账目显示账面净资产约人民币 3,400 元,主要资产为项目地块相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预付款项及少量现金,主要负债为益悦提供的股东借款。公告称,股权转让代价预期并不重大,集团不会因此确认任何重大收益或亏损。
前期一方垫付,双方各增资 14 亿元
合作协议生效前,项目地块前期所需资金均由益悦全额承担。截至公告日期,益悦已承担 145,766 万元,其中保证金 44,911 万元、部分土地出让价款 99,364.5 万元、运营资金 1,490.5 万元。联发集团须向益悦返还其按 50% 权益比例应承担的 72,883 万元。
股权转让及国资相关手续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各按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增资,益悦与联发集团分别增资 139,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8 亿元,双方各认缴出资 14 亿元。
据此,益悦在项目公司的资本承担金额预计合共约 279,060 万元,由三部分构成:已垫付资金中自身应承担的净额 72,883 万元、增资 139,500 万元、按开发进度出资的余额 66,677 万元。公告称,该笔资金以集团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地块开发所需进一步资金优先由项目公司通过自身融资安排解决。
与厦门地块合并计算,须独立股东批准
联发集团由建发股份及香港德盛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95% 及 5% 权益。建发股份为建发国际的控股股东,联发集团作为其附属公司构成建发国际的关连人士。
公告同时提及 2026 年 7 月 17 日及 9 月 4 日有关厦门地块合作协议的公告,益悦在该协议项下的资本承担为 11.95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杭州地块合作协议与厦门地块合作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应合并视为同一项交易。由于合并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 但低于 25%,合并交易构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公告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通函所载资料,公司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寄发通函,并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等事项提供意见。董事林伟国、许晓曦、程东方及叶衍榴同时担任联发集团董事,已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公告明确,合作协议将在公司完成关连交易相关手续、包括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后方生效。